第40章 讨要说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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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墓外,天空已经放亮。
叶不凡寻思着野猪肉是个意外的战利品,必须带回家好好做个打算。
在那个年代,野猪是庄稼人的公害,跟麻雀一样,国家鼓励捕杀,还会有奖励。
但是,野猪肉却卖不成钱,最多按家养猪肉的价格来处理。
顶多是7、8毛钱一斤。
要是放在后世,野猪肉毕竟是野味,堪比燕窝鲍鱼还珍贵。
但,因经济达到了一定的发展高度,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迫切起来。
野猪现在却成了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,禁止猎杀。
否则,不仅要判刑还会罚款。
而且,现在野猪也难寻踪迹,不像过去社会那样,在荒山野岭里,随时能够遇到。
叶不凡用菜刀砍了一根小腿粗的树干,当做扁担,和李二狗抬起野猪往叶家村赶去。
一路上,李二狗言语恳切,请求叶不凡不要把事情闹大,把公粮交上去了事,不要怪罪他是小偷。
叶不凡没有明确表态,心里自有打算。
到了村口,太阳已经爬到三竿高,普照万物,给予生命的活力。
大黄远远地叫唤了起来,声音抑扬顿挫,甚是欢快,像喜迎久违的老友一样,摇着尾巴的。
此时,叶不凡的心情如阳光,如大黄一样,舒坦、轻松而提气。
这时候,村民们大多都洗漱完毕,挎起粪箕,手持镰刀或者锄头,去村外割猪草或者捡拾粪便。
见李二狗、叶不凡两人搅和在一起,一前一后,远远地抬来一头死猪,便心生好奇地改变方向,径直迎上去看个究竟。
“呀——!”
待村民看清楚是一头死野猪时,瞪大了眼睛,既羡慕又惊讶,“......是从野湖山上逮来的?”
李二狗只是尬笑,怕说错了话,不敢吐出半个字。
而叶不凡则大方地说:“在山脚下恰巧遇上了,就把它给办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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